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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已减免通行费50余万元  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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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注册于: 2007-11-13 09: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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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已减免通行费50余万元
  四川省汶川县5月12日发生8级强烈地震后,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紧急部署,省交通厅立即采取措施,保障抗震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5月14日,省交通厅主动与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联系,并报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开通了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应急通道,对装运抗震救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县级以上民政局或红十字会开具的《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函告单》免费通行;5月28日,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确保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物资运输畅通与安全的紧急通知,省交通厅发文对运输救灾安置房物资的车辆凭通行证(含回程空车)免收车辆通行费。

  由于各省(市)对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的凭证制式尚不统一,发证部门也不一致,客观上给救灾物资运输车辆认定带来一定困难,6月4日、5日,省交通厅专门致电相关省市发函,告知我省免费政策及凭证样式,协调相关省市对我省运输抗震救资车辆免费通行。同时,为更好地保障抗震救灾物资的安全及时运输,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再次发文通知我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收费站,对省内外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证件齐全的,要确保快速优先免费通行;证件手续不全的,经确认为抗震救灾物资(包括人员)的先予免费通行;对返程空载车辆,经确认为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给予免费通行。

  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收费站严格执行省交通厅文件精神,并为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提供优质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截至6月4日,全省对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车辆共减免通行费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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